成都发布通知 (成都发布通知!立即开展排查整治)
发布日期:2023年2月24日
根据成都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现就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:
- 排查整治范围
本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、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。
- 排查整治内容
重点排查以下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:
- 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
- 消防安全隐患
- 建筑安全隐患
-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
- 特种设备安全隐患
- 危化品安全隐患
- 交通安全隐患
- 其他各类安全隐患
- 排查整治步骤
第一阶段:全面排查(2023年2月25日-2023年3月5日)
各区(市)县要组织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、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上报。
第二阶段:集中整治(2023年3月6日-2023年3月20日)
各区(市)县要组织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,落实整改措施,消除隐患。
第三阶段:督导检查(2023年3月21日-2023年3月31日)
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(市)县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,检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,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严肃追责。
- 工作要求
- 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
各区(市)县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,成立专项工作组,制定工作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督促调度,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。
- 全面排查,不留死角
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,对照排查整治内容,逐项进行排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各区(市)县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,对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,不留死角,不走过场。
- 重点整治,立行立改
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,对一般隐患要限期整改。各区(市)县要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,确保整改到位,隐患消除。
- 严格执法,严肃追责
对拒不整改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,要依法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。各区(市)县要加强与公安、应急等部门的协作,形成整治合力,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。
- 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
各区(市)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,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,提高公众安全意识。要充分发挥企业、社区、学校等基层组织的作用,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,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。
成都发布通知(成都发布通知!立即开展排查整治)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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